|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3/06 |
高雄市 |
NT$18,000 |
本局108年1月23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0321專案稽查,經查貴公司乙級廢棄物清除車輛(305-U2@045-D2)屬吳裕仁靠行車輛,吳裕仁表示106年9月20日接獲「鼎發環保企業有限公司」吳聰慶電話,委託至桃園觀音載運廢鋁箔、廢塑膠膜(以太空包袋盛裝),並由吳聰慶引導至鼎發公司資源回收場(本市大寮區華中南路576號)卸貨,貴公司清運上開廢棄物,惟未事先與委託者簽訂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44-109-03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4之規定,併予加重處分金額百分之二百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竹南里育群街二四五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3/06 |
高雄市 |
NT$18,000 |
本局108年1月23日派員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0321專案稽查,經查貴公司乙級廢棄物清除車輛(305-U2@045-D2)屬吳裕仁靠行車輛,吳裕仁表示106年9月20日接獲「鼎發環保企業有限公司」吳聰慶電話,委託至桃園觀音載運廢鋁箔、廢塑膠膜(以太空包袋盛裝),並由吳聰慶引導至鼎發公司資源回收場(本市大寮區華中南路576號)卸貨,貴公司清運上開廢棄物,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9-03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4之規定併予加重處分金額百分之二百。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竹南里育群街二四五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3/04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08年7月31日函申請乙級清除許可變更,本局發現貴公司設置楊○○為清除技術人員(清除許可證字號:108年5月10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538902700號),○○同時擔任「吉俊有限公司」負責人,因負責人受其他法令(如公司法等)賦予所需執行知法定職務,並對外代表該公司與第三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故貴公司清除技術員未專任職,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 |
44-109-03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竹南里育群街二四五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3/04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08年7月31日函申請乙級清除許可變更,本局發現貴公司許可清除車輛(452-BR、ZL-81)於108年7月5日已出售及變更車主名稱為聯銘交通企業(股)公司,已非屬貴公司所有清除車輛,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9-03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竹南里育群街二四五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2/21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岡山垃圾焚化廠108年10月1日10時30分執行平台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396-U2)清運「台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關廟廠」之進廠廢棄物(D-0299、D-0699),含有大量不可燃物,違反本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不符進廠管制相關規定,予以全數遣返,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9-02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竹南里育群街二四五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10/23 |
高雄市 |
NT$12,000 |
本局107年9月13日派員稽查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305-U2、45-D2),發現污水桶已明顯破損,無收集污水功能,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8-10003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竹南里育群街二四五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07/11 |
高雄市 |
NT$12,000 |
查貴公司107年4月2日已許可清除車輛(97-ZB)過戶登記至「玖冠通運股份有限公司」(管制編號:E56B1230,過戶後車號為HBB-7352),該公司已非屬貴公司所有之清除車輛,惟107年4月24日始提出清除許可變更申請,明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07-07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竹南里育群街二四五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03/22 |
高雄市 |
NT$21,000 |
查貴公司於一年內已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之情形,故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之規定,處以罰鍰新臺幣21,000元罰鍰,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參加環境講習。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4-106-03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另查貴公司於一年內已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之情形,故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之規定,處以罰鍰新臺幣21,000元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竹南里育群街二四五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11/17 |
高雄市 |
NT$12,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05-11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 項規定,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之規定,處以罰鍰新臺幣12,000元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竹南里育群街二四五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11/17 |
高雄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5-11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處以罰鍰新臺幣6,000元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竹南里育群街二四五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6/08/25 |
高雄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5-08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並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竹南里育群街二四五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15/02/04 |
新竹市 |
NT$5,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4-01006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竹南里育群街二四五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15/02/04 |
新竹市 |
NT$5,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4-01006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竹南里育群街二四五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4/08/19 |
高雄市 |
NT$12,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4-103-080014 |
依據本局中區資源回收廠103年6月16日高市環南資維字第10370278200號函暨本局103年7月10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337978900號函辦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前鎮區竹南里育群街二四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