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張憲輝 | 董事長 | 100.00% | 法商 Artemyn Minerals France |
| Remond Julien | 董事 | 100.00% | 法商 Artemyn Minerals France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4/01 | 高雄市 | NT$4,800 | 工廠周邊泥沙、泥漿、污水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或水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3-04005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大寮區興業路四一之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4/02/15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本局113年1月18日至貴公司執行「大發產業園區污染源聯合稽查工作」,貴公司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資本額為4500萬元,為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查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無機性污泥貯存區現存於大理石儲存區旁,並配合原料使用直接進行廠內再利用,未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廠區平面配置圖,與使用現況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3-02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興業路四一之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4/02/15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本局113年1月18日至貴公司執行「大發產業園區污染源聯合稽查工作」,貴公司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資本額為4500萬元,為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查貴公司無機性污泥,於112年1月至12月僅持續申報貯存551.4公噸,未申報廢棄物產生及廠內再利用使用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2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興業路四一之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4/02/15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本局113年1月18日至貴公司執行「大發產業園區污染源聯合稽查工作」,貴公司為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資本額為4500萬元,為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查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發現貴公司無機性污泥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3-02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興業路四一之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3/05/04 | 高雄市 | NT$2,400 | 工廠周邊泥沙、污水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或水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2-0502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高雄市大寮區興業路四一之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8/07/30 | 高雄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略以):「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應於公告之一定期限辦理下列事項:...二、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4月18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代碼:D-0299)106年12月至107年2月,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106年12月至107年2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7-07004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及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興業路四一之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6/03/07 | 高雄市 | NT$2,4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5-03046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興業路四一之一號 | |
| 事業廢棄物 | 2011/04/22 | 高雄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00-04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 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興業路四一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