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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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5/06/19 | 桃園市 | NT$60,000 | 經查貴分公司為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1057-06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5月1日派員於貴分公司放流口(D01)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59mg/L、生化需氧量84.3mg/L及化學需氧量22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生化需氧量30mg/L及化學需氧量10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處分。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4-06002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六一號地下室二至一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