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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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污染 | 2025/07/23 | 新竹縣 | NT$2,0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NB-3035)於114年5月6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7053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桃園市平鎮區高雙路六之二號 | 
| 移動污染 | 2024/08/08 | 新竹縣 | NT$5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NA-3686)於113年2月7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8012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桃園市平鎮區高雙路六之二號 | 
| 移動污染 | 2016/02/03 | 基隆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 | 21-105-02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高雙路六之二號 | |
| 移動污染 | 2015/08/24 | 宜蘭縣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4-080032 | 一、依據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規定,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者,大型車每次新臺幣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排放粒狀污染物經儀器測定超過排放標準(2006.10.01~2011.12.31出廠之黑煙(污染度)標準30%)未超過排放標準1.5倍(31%(含)以上),每次新臺幣5,000元。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高雙路六之二號 | |
| 移動污染 | 2015/05/19 | 宜蘭縣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4-050027 | 一、依據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規定,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者,大型車每次新臺幣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排放粒狀污染物經儀器測定超過排放標準(2006.10.01~2011.12.31出廠之黑煙(污染度)標準30%)未超過排放標準1.5倍者(31%~45%),每次新臺幣5,000元。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高雙路六之二號 | |
| 移動污染 | 2012/08/21 | 桃園市 | NT$1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1-08042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高雙路六之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