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張毓雯 | 董事 | 44.95%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3/03/29 | 桃園市 | NT$6,000 | 本局於112年3月15日派員至貴事業現場勘查,稽查當時貴事業將廠內所收受廢棄物廢鐵(廢棄物代碼:R-1301)進行壓製成鐵製品原料,並經現場人員表示所製造之鐵製品原料為機台測試所產出,惟貴事業未經桃園市政府審查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再利用檢核),逕行收受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3004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聖德北路五二巷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