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樊宏昌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6/01/07 | 桃園市 | NT$6,000 | 本局於114年9月15日查詢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再利用產品生產、銷售及庫存申報情形,貴事業自114年5月截至8月皆無申報廢食用油(R-1702)再利用產品之營運紀錄,前述事項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規定暨經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0條第3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 | 40-115-01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二段四○二巷一七七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5/10/30 | 桃環處 | NT$6,000 | 污染地面、水溝或其他土地定著物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4-10046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二段四○二巷一七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