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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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6/01/09 | 花蓮縣 | NT$12,000 | 貴公司於114年期間辦理「大宇實業興建工廠、辦公室補照工程(建築工程)」,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4年6月11日函請貴公司於工程施作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書(以下簡稱削減計畫)並取得核備才可動工,惟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1月20日至現場稽查,貴公司未取得削減計畫核備且已先行動工,屬違法事實明確,本府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逕行裁處。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15-01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花蓮縣花蓮市民心段四七八地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