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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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5/02/10 | 屏東縣 | NT$30,000 | 貴公司於本縣東港鎮大利路三段112之8號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6月26日18時整派員前往稽查,發現工廠作業放流口有排放紅色廢水夾雜油脂及混濁粒狀污染物等,排入公共水體且飄散魚腥異味,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2條及第66條之1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14-02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新園鄉鹽埔村永定街一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