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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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佳龍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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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污染 | 2024/08/22 | 臺南市 | NT$3,000 | 該商號所有107年7月出廠的AYZ-66*7號自用小貨車,於113年1月18日行經本市佳里區麻佳路三段52號對面進行路邊攔查,檢測結果黑煙達1.0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101年1月1日排放標準為0.6m-1。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3年3月4日前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惟該商號檢測期限屆期仍未到檢。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第1項、並依同法第66條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2目之1規定。本局以113年5月2日環空字第1130054269號函附裁處書,裁處新臺幣3千元,並限該商號於113年6月3日前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屆期未到檢,按次處罰;惟該商號檢測期限屆期仍未到檢,已第2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第1項第1款,並依同法第66條規定裁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13-0802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裁處。 | 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𧃽菜埔一九五號 |
| 移動污染 | 2024/04/30 | 臺南市 | NT$3,000 | 該商號所有107年7月出廠的AYZ-66*7號自用小貨車,於113年1月18日行經本市佳里區麻佳路三段52號對面進行路邊攔查,檢測結果黑煙達1.0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101年1月1日排放標準為0.6m-1。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裁處並限期113年3月4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惟該商號檢測期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13-04024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裁處。 | 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𧃽菜埔一九五號 |
| 移動污染 | 2024/01/26 | 臺南市 | NT$3,000 | 本案於113年1月18日於本市佳里區麻佳路三段52號對面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商號所有107年7月出廠(第5期車)的AYZ-6*97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0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101年1月1日以後排放標準為0.6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21-113-01013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 | 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𧃽菜埔一九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