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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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2/04/14 | 臺南市 | NT$90,000 | 本局於109年5月1日會同本府警察局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員警至臺南市官田區南廍段379-18地號土地稽查,現場發現遭棄置1車次營建廢棄物(廢塑膠、木板、束帶、土方等),惟未發現行為人。經警方調閱監視系統,查證車號UJ-693小貨車(車主姓名:力山企業社,車籍地址:臺南市佳里區忠孝路296巷12號1樓)載滿廢棄物行經前揭地號案址;本局於109年5月20日通知臺端(即力山企業社負責人)至局說明,臺端坦承棄置廢棄物於前揭地號案址,惟臺端未領有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即逕自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0-111-040020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3項次2之規定裁處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3項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佳里區安西里忠孝路二九六巷一二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6/03 | 臺南市 | NT$72,000 | 本局人員於109年5月1日前往本市官田區南廍段379-18地號稽查,發現貴地號遭棄置營建廢棄物。經查證民眾及警察單位提供監視證據畫面為貴商號所有之車號:UJ-693小貨車於109年4月25日載滿廢棄物行經前揭案址棄置,現場營建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40-110-06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佳里區安西里忠孝路二九六巷一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