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許譯元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7/01 | 新北市 | NT$4,800 | 臺端(即廣丞興業社)駕駛車輛(車號:KEL-**)滲漏泥水致污染道路。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4-07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里延平路二段一九四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7/01 | 新北市 | NT$4,800 | 臺端(即廣丞興業社)駕駛車輛(車號:KEL-**)滲漏泥水致污染道路。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4-07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里延平路二段一九四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6/24 | 新北市 | NT$4,800 | 臺端(即廣丞興業社)進行載運作業,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滲漏泥水,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4-06098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里延平路二段一九四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5/05/17 | 苗栗縣 | NT$60,000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白沙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西濱快速道路南下121公里處攔查臺端所屬車輛KEK-3965(子車:HAC-0096,司機: 金保羅)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4-05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里延平路二段一九四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7/30 | 新北市 | NT$2,400 | 臺端(即廣丞興業社)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滲漏泥水,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3-07195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里延平路二段一九四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5/30 | 新北市 | NT$2,400 | 臺端(即廣丞興業社)進行載運作業,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滲漏泥水,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3-05155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里延平路二段一九四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5/30 | 新北市 | NT$2,400 | 臺端(即廣丞興業社)進行載運作業,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滲漏泥水,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3-05156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里延平路二段一九四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5/29 | 新北市 | NT$2,400 | 臺端經營之廣丞興業社所有車輛(車號:HAC-0***)從事載運作業,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滲漏泥水,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3-05179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里延平路二段一九四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1/15 | 桃園市 | NT$60,000 | 案經本局於112年11月30日會同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四維派出所員警至八德區榮興段767地號勘查,發現臺端所屬車輛(車頭:KEK-1505,車斗:HAB-7961)載運營建剩餘土石,經查該車輛未攜帶有效隨車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1-113-01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里延平路二段一九四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3/08/16 | 新北市 | NT$60,000 | 臺端(即廣丞興業社)所有自用曳引車輛 (車號:KEL-****、車斗號:HAB-****)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惟經掃描該證明文件QR-Code,無法顯示載運訊息,經本局依法審視,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2-08002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里延平路二段一九四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07/26 | 新北市 | NT$60,000 | 臺端經營之**興業社所有車輛(車號:KEK-****)載運剩餘土石方(土質代碼:B4),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桃園市運送建築工程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文件序號:A122E099372),以供檢查,惟經本局掃描前揭證明文件QR Code顯示資訊(尚未載運,未刷取條碼),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4-112-07002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里延平路二段一九四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3/03/15 | 苗栗縣 | NT$60,000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於本縣轄苑裡鎮台1線北上139公里處查察貴社所屬車輛KEL-8280(子車:HBA-7815,司機逕行離開)載運剩餘土石方,經審核貴社所提送之購土合約書為明峻園藝企業社向廣丞國際開發有限公司所購買之綿砂土,經本局至內政部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查詢廣丞公司非各縣市政府所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故本案貴社所附之購土合約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2-03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香山區虎林里延平路二段一九四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