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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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25/08/08 | 桃園市 | NT$60,000 | 案經本局114年6月9日、6月11日前往本市觀音區忠愛路二段480號稽查,臺端於該址從事機車修理業,本局於現場見有堆置、貯存30餘台報廢機車及中古車,據臺端表示係向報廢廠及客人收受後堆置、貯存於該址,後續拆賣機車零件供販售。經查臺端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廢機動車輛)回收業,惟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41-114-08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崙坪里山坪路六五一巷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