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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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22/09/05 | 臺中市 | NT$1,200 | 經查貴茶行屬連鎖飲料店業(品牌:台茶1號),經消費者使用其他家品牌環保杯至南屯大墩門市店消費有不能折扣情形;另,業經本局於111年8月23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結果:消費時以自備其他品牌飲料店之環保杯,購置盛裝阿里山金萱茶汁飲品1杯,該門市店未提供自備飲料杯折扣5元之優惠,屬實無誤,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暨「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及實施方式」公告事項四(一)1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 45-111-09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裁處。 | 臺中市南屯區大墩路二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