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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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音污染 | 2021/03/29 | 臺中市 | NT$3,000 | 本局於110年3月13日22時2分派員前往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稽查,現場查獲關臺端所經營商行,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洗車商業行為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2項:「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不得從事行為」。違規改善部分:稽查當下現場已命貴商號停止使用動力機械,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10-030036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裁處。 | 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三段七九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