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蔡椐鉦 | 董事 | 52.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17/05/18 | 臺南市 | NT$30,000 | 貴公司第一廠從事電鍍業,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15日派員前往督查,發現貴公司第一廠氰系廢水氧化處理槽旁增設電鍍藥劑過濾器濾心清洗作業程序,及作業廢水未經貯留設施(S01),直接委託處理,且貯留設施之設施容量、材質變更,與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登記事項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6-05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南興路一○一巷一三號 |
| 水污染 | 2017/05/18 | 臺南市 | NT$10,000 | 貴公司第一廠從事電鍍業,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15日派員前往督查,發現貴公司第一廠電鍍作業程序脫脂槽之作業廢水溢流至地面環境未收集處理。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05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南興路一○一巷一三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5/04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辦理瑞源電鍍有限公司自辦廠房拆除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建築拆除業),於106年1月19日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辦理審查作業,惟本局於106年2月7日前往該拆除工程現場稽查,發現該拆除工程現場已完成拆除工程作業,其所衍生之廢棄物明顯未經審查核准,逕而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50039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南興路一○一巷一三號 |
| 移動污染 | 2014/09/09 | 臺南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21-103-09004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南興路一○一巷一三號 | |
| 固定空污 | 2014/02/26 | 臺南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20-103-02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南興路一○一巷一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