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污染 |
2024/07/10 |
臺南市 |
NT$84,000 |
本局於113年5月3日10時派員前往貴公司,現場會同貴公司專責人員於放流口進行採集水樣送驗,依本局水質檢驗報告:化學需氧量131mg/L(標準值100)、生化需氧量47.3mg/L(標準值30),未符合放流水排放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3-07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一○一四之一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3/11/15 |
臺南市 |
NT$1,200 |
本(112)年09月11日,稽查發現本市仁德區太新段850地號(太乙七街84號土地),所有權人任令一般廢棄物(廢棧板、廢輪胎及垃圾等雜物)堆置造成環境髒亂,未依規定清除情事,影響公共衛生及環境觀瞻甚鉅,業已拍照存證。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 |
41-112-1104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規定裁處。 |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一○一四之一號 |
| 水污染 |
2021/11/25 |
臺南市 |
NT$225,000 |
經本局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公司於110年8月16日派員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81.5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10mg/L(標準值1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2.2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紡織業放流水標準,且水質惡化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仍繼續違反本法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0-11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一○一四之一號 |
| 水污染 |
2021/09/22 |
臺南市 |
NT$165,000 |
經本局於110年6月22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252mg/L(標準值1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2.3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紡織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0-09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一○一四之一號 |
| 水污染 |
2021/08/16 |
臺南市 |
NT$84,000 |
貴公司從事紡織業,經本局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公司於110年6月8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96mg/L(標準值1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0.2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紡織業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0-08001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一○一四之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7/14 |
臺南市 |
NT$12,000 |
貴公司從事人造纖維匹布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4月28日派員督察,發現廢人造纖維(R-0801)及紡織污泥(R-0906)有露天貯存情形,且貯存設施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7005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一○一四之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7/14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4月28日派員督察,現場可見數袋廢人造纖維(R-0801),惟查近一年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未申報其產出紀錄且貯存量均為0,亦未有該項廢棄物聯單紀錄,前開事項皆有未正確申報之情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07005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一○一四之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7/14 |
臺南市 |
NT$6,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4月28日派員督察,貴公司從事人造纖維匹布生產作業,其製程產生之廢人造纖維(R-0801) 於委託再利用前,未與再利用機構簽訂契約書,現場亦無法提供相關資料供查核。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09-07005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一○一四之一號 |
| 水污染 |
2019/07/12 |
臺南市 |
NT$132,000 |
貴公司從事紡織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8日9時18分許派員至貴公司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乙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紡織業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88.5mg/L,標準值30 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70 mg/L,標準值1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2.4 mg/L,標準值30 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8-070006 |
本案為貴公司一年內第2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及第3條第1項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一○一四之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8/08/14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20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至本局辦理變更,並經本局審查核准,即逕將廢水處理設施產生之事業廢棄物R-0906紡織污泥貯存於廠旁崑山段333地號空地。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8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一○一四之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8/08/14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20日派員至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將廢水處理設施產生之事業廢棄物R-0906紡織污泥貯存於廠旁崑山段333地號空地,該貯存設施、地點有污泥散落污染地面、無防止雨水流入之設備或措施,亦無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等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0-107-08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一○一四之一號 |
| 水污染 |
2018/07/31 |
臺南市 |
NT$63,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1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稽查時貴公司放流口有廢水排出,現場會同廠長張耀明採集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92mg/L、標準值1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46.2mg/L、標準值3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54.4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7-07002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暨附表三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一○一四之一號 |
| 水污染 |
2018/03/15 |
臺南市 |
NT$60,000 |
貴公司從事紡織業,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20日派員前往督查,發現貴公司停用廢水處理設施之活性碳吸附塔(T01-13),廢水回收水槽(S01)變更為自來水貯槽,與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登記事項不符,未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逕行變更。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 |
30-107-03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及第3條第1項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一○一四之一號 |
| 水污染 |
2018/03/15 |
臺南市 |
NT$10,000 |
貴公司從事紡織業,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12月20日派員前往督查,發現貴公司未妥善收集處理廢水處理單元溢流至作業環境之廢水。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 |
30-107-03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行為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規定,依行政罰法第5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3條第1項附表八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一○一四之一號 |
| 水污染 |
2015/04/20 |
臺南市 |
NT$11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4-040015 |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1項次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一○一四之一號 |
| 水污染 |
2012/02/08 |
臺南市 |
NT$80,000 |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1-02002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崑山里大灣路一○一四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