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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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23/12/11 | 屏東縣 | NT$2,400 | 於上述地點,先違規廣告物汙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違規廣告物內容「↑新東揚第6號作品…東高建設全新完工08832-0768」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2-1201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高雄市仁武區名湖街與名山十街口 |
| 一般廢棄物 | 2023/04/28 | 屏東縣 | NT$1,200 | 於上述地點,先違規廣告物污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違規廣告物內容「←新東揚第6號作品五維度墅所32.3地坪五感謐院51.7地坪電梯大院東高建設全心完工08-832-0768」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12-05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高雄市鳳山區力行路七八號 |
| 水污染 | 2020/08/05 | 高雄市 | NT$42,000 | 現場工地已施工(排水工程已施作)。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9-08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力行路七八號 |
| 水污染 | 2020/04/08 | 高雄市 | NT$18,000 | 貴公司頂寮段新建工程於本局尚未核准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前現場工地已施工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9-04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大寮區頂寮段三四六地號,頂寮段三四六之三地號,頂寮段三四六之四地號,頂寮段三四六之五地號,頂寮段三四六之六地號,頂寮段三四六之七地號,頂寮段三四六之八地號,頂寮段三四六之九地號,頂寮段三四六之一○地號,頂寮段三四六之一一地號,頂寮段三四六之一二地號,頂寮段三四六之一三地號,頂寮段三四六之一四地號,頂寮段三四六之一七地號,頂寮段三四六之一八地號,頂寮段三四六之一九地號,頂寮段三四六之二○地號 |
| 水污染 | 2018/11/05 | 高雄市 | NT$30,000 | 本局派員於107年10月2日至貴公司「大寮區琉球段965、965-1~13、966、966-1~9、976地號等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7-11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力行路七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