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趙影聰 | 董事 | 35.71%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25/05/01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所在土地(地址:新北市三重區中興段1***地號),經本局於114年1月8日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並劃定土壤污染管制區,貴公司為污染行為人。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 | 32-114-050001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條款暨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裁罰基準第2點附表項次21規定裁處。 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4項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第27條第1項規定裁處本法相關法規及環境教育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中興南街二七之二號 |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7/08/22 | 新北市 | NT$60,000 | 經查貴公司領有毒性化學物質(炔丙醇(2-丙炔-1-醇);列管編號:140-01)運作(使用、貯存)登記文件,貴公司已於105年9月22日經新北市政府核准變更負責人為趙影聰(原負責人為翁麗玉)在案,惟未於期限內提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登記文件變更申請。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 | 34-106-080003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及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9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中興南街二七之二號 |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2/07/30 | 新北市 | NT$60,000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 34-101-070004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重區中興南街二七之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