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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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4/05/14 | 臺中市 | NT$6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13年4月10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廢(污)水處理設施T01-01抽水井pH測值12.1(許可操作範圍:6~10)、懸浮固體測值2,620mg/L(許可登載最大值:900mg/L)、化學需氧量測值3,650mg/L(許可登載最大值:1,300mg/L)、銅測值20.6mg/L(許可登載最大值:3mg/L);上述均明顯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3-05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中興里永義九街二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