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1/01 , 12: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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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廖子奇
統一編號
86270930
成立日期
1991/08/26
資本額
5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50,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一段308之2號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廖子奇 董事長 12.00%
李麗疏 董事 8.00%
廖信如 董事 0.00%
廖榮楷 監察人 0.00%

營業項目

  • 不動產投資開發(670012)
  • 自有不動產買賣(681111)
  • 自有不動產租賃(681112)
  • 室內裝潢工程(434011)
  • 公司歷程

  • 公司地址變更為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一段308之2號
    2015/11/18
  • 資本額變更為50,000,000
    2015/11/18
  • 實收資本額變更為50,000,000
    2015/11/18
  •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113年立法委員選舉 200000.0
    107年臺中市議員選舉 250000.0
    111年臺中市議員選舉 250000.0
    總支出金額 700000.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分割共有物
    2019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噪音污染 2025/03/28 南投縣 NT$6,000 1.本局人員於113年07月26日01時25分至陳情地點,巡查當時發現有使用發電機驅使抽水馬達將工地內積水抽離情事。並產生明顯噪音影響社區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八條第四款公告內容「營建工承於本縣各類噪音管制區夜間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行為」,將依規定辦理。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22-114-030016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南投縣鹿谷鄉興產段九二地號
    一般廢棄物 2025/03/03 南投縣 NT$6,000 1.本局於113年10月30日14時34分至鹿谷鄉稽查,於鹿谷鄉中寮路上,發現有乾涸之泥土,並審視陳情民眾所提供影像內容,確實有排放逕流廢水情形,污染地面,上述行為係經工地主任坦承督工不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41-114-03000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南投縣鹿谷鄉興產段九二地號
    一般廢棄物 2025/02/24 南投縣 NT$6,000 1.本局於113年10月25日14時25分會同陳情人至現場稽查,該工地將含有淤泥之污水排入水溝至污染水溝及路面,影響環境衛生,本局依偉反廢清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予以告發。2.有關淤泥堵塞水溝一事,業者承諾將於兩個星期改善。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41-114-02000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南投縣鹿谷鄉興產段九二地號
    水污染 2024/09/05 南投縣 NT$13,000 惟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並據以實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30-113-090002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南投縣鹿谷鄉興產段九二地號
    水污染 2019/01/09 臺中市 NT$10,000 1.貴公司於本市東區旱清段194-2、194-3、194-4地號等3筆土地施作「冠勇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已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營建工地之事業定義,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並業已完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工程已於105年3月1日業已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之必要。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30-108-010007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一段三○八之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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