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污染 |
2025/09/23 |
臺中市 |
NT$226,800 |
貴廠從事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棄物處理廠(場),領有本局核發之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14年7月10日派員查核,發現貴公司T01-1廢污水貯存槽檢驗結果,pH 9.3(許可核准最大值9),超過核准標準,放流槽檢驗結果,pH 9.1(許可核准最大值9),超過核准標準,並於放流口採樣點採樣檢測結果,pH 9.6(限值: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涉同時違反本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具關聯性,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從重以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辦理。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4-09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明德路一五號 |
| 水污染 |
2025/01/06 |
臺中市 |
NT$120,000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事業,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本局於113年12月3日10時整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其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297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4-01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明德路一五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2/11 |
臺中市 |
NT$12,000 |
貴公司(管制編號:L9703279)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9臺中市廢甲清字第0028號),經本局111年1月4日派員稽查,現場有一堆不明物體,貴公司表示為事業端清運回來的廢漆渣,重量約10公斤,查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有核准廢油漆、漆渣(D-1701),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1-02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明德路一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8/26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管制編號:L9703279)從事廢棄物處理業務,領有本局核發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9臺中市廢甲處字第0086號)。本局前於110年1月11日中市環廢字第1090151149號函命貴公司文到日起停止收受廢棄物(送達日期110年1月13日),惟查貴公司於110年1月14日起至5月份均有多筆廢棄物收受紀錄,前述收受廢棄物行為未經本局同意即逕行收受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0-110-08002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明德路一五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08/26 |
臺中市 |
NT$6,000 |
貴公司(管制編號:L9703279)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9臺中市廢甲清字第0028號),經本局110年6月10日派員稽查,現場有貯存1,190公斤D-2201(以PET為片基材質的廢攝影膠片),惟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未登載貯存場或轉運站,前述貯存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0-08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明德路一五號 |
| 固定空污 |
2020/12/08 |
臺中市 |
NT$200,000 |
本局於109年10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石岡廠)於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明德路15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石岡廠)現場設有鍋爐1台、真空濃縮設備1座,查核時現場正常運作中,製程作業流程為廢液→貯存槽→電解→蒸餾(M01提供蒸氣)→冷卻→收集成品,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第2類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依規定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後始得進行設置及操作,惟截至查核當日貴公司(石岡廠)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現場製程設備設置及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120017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明德路一五號 |
| 水污染 |
2017/07/19 |
臺中市 |
NT$975,00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按次處分。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6-07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明德路一五號 |
| 水污染 |
2017/05/14 |
臺中市 |
NT$63,000 |
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6-05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明德路一五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5/02/13 |
臺中市 |
NT$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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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44-104-02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明德路一五號 |
| 固定空污 |
2014/09/24 |
臺中市 |
NT$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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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
20-103-09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3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明德路一五號 |
| 水污染 |
2014/01/13 |
臺中市 |
NT$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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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3-01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石岡區九房里明德路一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