喆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2/02 , 08:23 P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2/02 , 08:23 PM

喆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資料

負責人
曾閔健
統一編號
86142128
成立日期
1991/06/11
資本額
5,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5,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松信路139號
網站

喆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企業透視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曾閔健 董事長 20.00%
洪正勛 監察人 20.00%
營業項目
  • 建築物一般清潔服務(812100)
  •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381111)
  • 建築廢棄物清除(381113)
  • 公司歷程
  • 公司名稱變更為喆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2
  • 實收資本額變更為5,000,000
    2025/04/22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曾閔健
    2025/04/22
  • 員工人數

    喆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體質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喆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營運軌跡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喆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風險掃描

    裁判書查詢
  • 廢棄物清理法
    2008
  • 廢棄物清理法
    2009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事業廢棄物 2023/06/01 臺北市 NT$6,000 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相關事項(貴公司載運105建字第0103號新建工程產出之R-0503,於110年4月20日申報A41B009311000006,A41B009311000007,A41B009311000009及A41B009311000010等4筆聯單,其聯單GPS軌跡均未進入所承攬之工程[地],卻於紙本聯單及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確認收受上開4筆聯單,網路申報與實際不符)(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12-06000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信義區松信路一三九號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18/11/19 臺北市 NT$6,000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清運機具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維持正常運作(經查許可之清運車輛[車號:5*-*5及8*-*3]裝置GPS於107年9月30日至107年10月6日[第40週],未依規定於該周之次周五前上網做)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44-107-110006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信義區松信路一三九號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17/10/23 臺北市 NT$6,000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車號:BS-276於106年9月22日,將車輛異動予華王交通企業有限公司,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許可文件內容變更[刪車])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44-106-100015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信義區松信路一三九號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17/09/13 臺北市 NT$6,000 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相關事項(貴公司清運京林營造有限公司-天和及天和一號公園更新工程之廢棄物,聯單A43B469910600048原申報為1.52公噸、A43B469910600047原申報為1.55公噸,後均更改為0公噸,已涉及網路申報不實)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4-106-09001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信義區松信路一三九號
    事業廢棄物 2016/10/19 臺北市 NT$6,000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40-105-100079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信義區松信路一三九號
    事業廢棄物 2016/10/19 臺北市 NT$6,000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40-105-100080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信義區松信路一三九號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12/04/12 臺北市 NT$6,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2條 44-101-04000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北市信義區松信路一三九號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10/09/21 臺北市 NT$6,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 44-099-090005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 臺北市信義區松信路一三九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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