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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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5/12/19 | 臺南市 | NT$120,000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4年10月29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及貴行代表人陳OO至高雄港78號碼頭集中查驗區勘查,貴行報運出口「PP PLASTIC WASTE」1批(報單號碼BC/14/234/G7652),經查驗結果部分為混有廢木材、廢土、廢膠帶、廢編織袋、廢塑膠塊、廢塑膠片之廢塑膠混合物,屬一般事業廢棄物,出口應取得輸出許可文件,惟貴行未依規定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前揭貨櫃之廢棄物。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40-114-12003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7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東灣里大灣二街一一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