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
| 107年坪頂廠污泥餅清除處理或再利用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107/06/08 | 53470000.0 | 是 |
| 107年度南化廠污泥餅清運與再利用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區管理處 | 107/01/18 | 946000.0 | 是 |
| 107年度烏山頭廠污泥餅再利用清運(除)最終處置再利用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區管理處 | 107/01/18 | 544000.0 | 是 |
| 105~106年度坪頂給水廠污泥餅清除處理或再利用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106/01/17 | 65310000.0 | 是 |
| 坪頂廠污泥餅清理或再利用(原契約後續擴充)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105/08/11 | 8621637.0 | 是 |
| 坪頂廠污泥餅清理或再利用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105/01/19 | 43450000.0 | 是 |
| 104年度坪頂廠污泥餅清除處理或再利用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104/02/03 | 43000000.0 | 是 |
| 坪頂廠污泥餅清理或再利用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103/12/31 | 8351527.0 | 是 |
| 坪頂廠污泥餅清理或再利用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103/01/24 | 34180000.0 | 是 |
| 坪頂廠污泥餅清理或再利用 |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 102/02/20 | 33800000.0 | 是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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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17/10/19 | 高雄市 | NT$300,000 | 本局於106年8月24日至M01製程之P001排放管道檢測粒狀污染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結果粒狀污染物排放濃度為128 mg/Nm3,超過「磚瓦窯業開放式隧道窯粒狀物排放標準」所定之60mg/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6-10002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中門里苦苓腳四八九號 |
| 固定空污 | 2016/01/11 | 高雄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5-010018 | 違反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林園區中門里苦苓腳四八九號 | |
| 一般廢棄物 | 2014/01/27 | 高雄市 | NT$3,6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3-01208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林園區中門里苦苓腳四八九號 | |
| 一般廢棄物 | 2013/12/17 | 高雄市 | NT$2,4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2-12107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林園區中門里苦苓腳四八九號 | |
| 固定空污 | 2010/07/07 | 高雄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099-07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 高雄市林園區中門里苦苓腳四八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