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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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21/07/15 | 臺南市 | NT$1,200 | 該商行於本市安平區平安里民權路四段101號經營「億品鍋-台南頂美店」,經本局於110年5月12日派員至該店稽查,發現該店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8日環署廢字第1080056916號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中限制使用對象「有店面之餐飲業」,惟該店仍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杯、碟)供消費者盛裝飲料、調味料,顯已違反前開公告相關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 | 45-110-070002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8日環署廢字第1080056916號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公告事項:二(二)1.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裁處。 | 臺南市安平區平安里民權路四段一○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