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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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3/01/16 | 桃園市 | NT$320,000 | 臺端係奕璟企業社之負責人,查臺端承租本市大園區許厝港路及西濱路三段交接(大園區港口段331地號)土地,並於該土地上堆置土方,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量測土方堆置體積約為8,658立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固定污染源公告之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惟臺端(即奕璟企業社)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2-01000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圳頭里濱海路二段三四二巷六五弄一五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