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洪林碧換 | 董事 | 25.83%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8/05 | 桃園市 | NT$12,000 | 經本局110年勾稽專案,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龜山廠營運紀錄申報異常,未於30日內再利用完成(營運紀錄編號:H48A52601090200001、H48A52601090400001、H48A52601090600001、H48A52601090600002、H48A52601090800001、H48A52601090800002、H48A52601090900001、H48A52601091100001、H48A52601091100002、H48A52601100100001、H48A52601100100002),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0-08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九五一之二號 |
| 固定空污 | 2020/07/13 | 桃園市 | NT$100,000 | 查獲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吸附設備(A102)壓降值為:180mmH2O(許可範圍為:15~45m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9-07002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九五一之二號 |
| 固定空污 | 2018/09/14 | 桃園市 | NT$100,000 | 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900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九五一之二號 |
| 固定空污 | 2018/05/22 | 桃園市 | NT$100,000 | 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5002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九五一之二號 |
| 固定空污 | 2018/01/29 | 桃園市 | NT$100,000 | 未依許可證內容設置排放口及排放管道且廠內作業區逸散之廢氣以抽排風扇排入管道內與排放管道連接,與許可證登載之製程流程圖廢氣流向不符,未依許可證登載內容進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7-01004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九五一之二號 |
| 固定空污 | 2017/09/12 | 桃園市 | NT$100,000 | 廢氣未有效收集逸散至空氣中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6-09002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九五一之二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4/08/12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08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九五一之二號 | |
| 事業廢棄物 | 2013/09/06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2-09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九五一之二號 | |
| 固定空污 | 2013/08/02 | 桃園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02-08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九五一之二號 | |
| 事業廢棄物 | 2012/05/25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1-05001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九五一之二號 | |
| 一般廢棄物 | 2012/04/11 | 桃園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1-04069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大同路九五一之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