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林志隆 | 董事 | 35.33%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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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5/09/02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14年8月21日來函敘及,位於本市鳥松區美山路5號 (本市鳥松區大?腿段1645-1地號等1筆)永鵬鋼鐵企業有限公司拆除工程,因不諳相關法規誤以為建物無使用執照,故自行雇工先行動工拆除完成,查旨揭工程核屬公告列管事業,且已申報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管制編號E114SA3004-1)在案,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動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4-09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鳳仁路一○二之二六及之二七及之二九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5/09/02 | 高雄市 | NT$6,000 | 貴公司114年8月21日來函敘及,位於本市鳥松區美山路5號 (本市鳥松區大?腿段1645-1地號等1筆)永鵬鋼鐵企業有限公司拆除工程,因不諳相關法規誤以為建物無使用執照,故自行雇工先行動工拆除完成,查旨揭工程核屬公告列管事業,且已申報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管制編號E114SA3004-1)在案,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先行動工拆除完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4-09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鳳仁路一○二之二六及之二七及之二九號 |
| 移動污染 | 2024/11/14 | 高雄市 | NT$5,000 | 所屬079-UK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3.2 m-1,超過排放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13-11050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鳳仁路一○二之二六及之二七及之二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