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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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場站中隊通用裝備零附件採購案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 105/04/12 | 否 | |
| 博愛分案福利站籌設「營運規劃建議書」勞務採購案 |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 102/05/07 | 382000.0 | 是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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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5/05/07 | 臺南市 | NT$75,000 | 貴公司台南仁德分公司屬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經本局114年2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於貴公司台南仁德分公司放流口採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量檢驗值31.1mg/L,標準值30 mg/L;pH檢驗值5.3,標準值6~9)。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14-05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二三號五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2/05/04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承租之車輛(車號:RDJ-**)行駛中飛散掉落廢棄物致污染地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1-05009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二三號五樓 |
| 水污染 | 2021/02/02 | 高雄市 | NT$60,000 | 貴公司Lifcl生活廣場係屬水污法所列管之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經本局於109年12月21日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85.2mg/L(標準限值為30mg/L)及化學需氧量142mg/L(標準限值為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0-02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二三號五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15/09/10 | 高雄市 | NT$1,5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4-09148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臺北市內湖區新湖三路二三號五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