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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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25/07/08 | 屏東縣 | NT$1,200 | 屏東市清潔隊於114年6月13日進行垃圾破袋稽查作業,查獲貴公司所交付託運之垃圾袋內廢棄物未完整分類,夾雜有寶特瓶、紙容器及廢照明光源等資源垃圾(計20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2款、第63條之1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41-114-07008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裁處。 | 屏東縣屏東市海豐街二二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