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彭德貴 | 董事 | 2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25/03/12 | 苗栗縣 | NT$60,000 | 貴事業於114年1月21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獲貴事業廠區對外溝渠雖有設置阻水板,卻未能有效隔絕廢水溢流至周界外水體,且貴事業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而有排放廢(污)水行為。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4-03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南庄鄉員林村下員林六八之二○號 |
| 固定空污 | 2025/02/24 | 苗栗縣 | NT$960,000 | 貴公司所屬二廠從事混凝土拌合程序,屬環境部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中第2批之列管範疇,未依法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為設置及操作程序。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4-02001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三灣鄉北埔村下林坪二九之二號 |
| 水污染 | 2023/03/07 | 苗栗縣 | NT$30,000 | 貴事業於111年11月9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執行查察時,現場正常運作中,經查設有沉澱池,廢水經沉澱池處理後回收製程再利用,惟未取得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逕行運作產生廢(污)水。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12-03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南庄鄉員林村下員林六八之二○號 |
| 水污染 | 2017/03/22 | 苗栗縣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項 | 30-106-03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南庄鄉員林村下員林六八之二○號 | |
| 水污染 | 2014/06/26 | 苗栗縣 | NT$3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3-06001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建國里大同路七五號 | |
| 固定空污 | 2014/05/07 | 苗栗縣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20-103-05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建國里大同路七五號 | |
| 水污染 | 2011/10/12 | 苗栗縣 | NT$16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0-10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苗栗縣頭份市建國里大同路七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