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賴博禎 | 董事 | 5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營建工程 | 2023/04/10 | 臺南市 | NT$150,000 | 本局人員於112年3月1日前往至所陳三處地點,本市麻豆區三民路46號之1號對面、建南街口及興國路口(興國段887、887-2、887-10地號),現場係貴公司承造之住宅新建工程,現場會同工地負責人至本市麻豆區建南街口、興國路口工地,現場未見有工地告示牌記4點、未設有圍籬記10點、祼露地未設有防止逸散性物質等防制措施記10點,共計24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 | 23-112-0400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6條、第9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麻豆區中興里三民路六八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3/04/10 | 臺南市 | NT$1,200 | 本局人員於112年3月1日前往至本市麻豆區三民路46號之1號對面,見貴公司有車輛出入帶出泥沙污染道路。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2-04006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 臺南市麻豆區中興里三民路六八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