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呂虹瑤 | 董事 | 100.00% |
| 日期 | 違反法規法條 | 罰鍰金額 |
|---|---|---|
| 2023/04/06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0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46條第1項第3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項第1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9條第1項第4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 2019/01/10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
| 2019/01/10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6條第1項 | |
| 2019/01/10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8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5條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25/10/04 | 桃園市 | NT$30,000 | 明顯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4-10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里金陵路五段二九二號二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3/05/08 | 桃園市 | NT$6,000 | 依據桃園市政府112年3月10日府都建施字第1120058333號函說明三表示,貴事業承攬立陽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1)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平00711號]已於109年3月10日先行動工,其工程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2年3月15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2-05002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里金陵路五段二九二號二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0/10/07 | 桃園市 | NT$12,000 | 貴事業承攬巫秀真-作業廠房新建工程(合約金額:20,000,000元,工程面積:496.61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龜00608號,管制編號:H48B8805),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7月31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188555號函說明七,該工程已於109年4月5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迄今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10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里金陵路五段二九二號二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0/10/07 | 桃園市 | NT$6,000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9年4月5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10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里金陵路五段二九二號二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2/18 | 桃園市 | NT$6,000 | 貴事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1月13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005331號函說明十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8年3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9年1月13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9-02003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里金陵路五段二九二號二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16/08/31 | 桃園市政府環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5-0802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里金陵路五段二九二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