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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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污染 | 2021/01/22 | 桃園市 | NT$10,000 | 貴公司車輛(車號:5756-KR)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21-110-010372 | 違反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之規定,並依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7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勇里忠勇街四三三巷二九之二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11/25 | 桃園市 | NT$12,000 |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鐵(R-1301)登載之清理方式為無貯存場,惟查貴公司將廢鐵(R-1301)逕堆置於八德區榮興段1699地號,經限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11006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勇里忠勇街四三三巷二九之二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11/07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鐵(R-1301)登載之清理方式為無廢棄物貯存行為,惟廢鐵(R-1301)逕堆置於八德區榮興段1699地號。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11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勇里忠勇街四三三巷二九之二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1/24 | 桃園市 | NT$6,000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九之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再利用許可之事業,應依許可期限收受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再利用管理辦法當之管理方式收受事業廢棄物進行再利用之事業,經檢具再利用檢核表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再由該等機關核發再利用機構管制編號,其核准期限以二年為限,屆期前兩個月內應重新申請;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迄今尚未取得再利用機構身份,逕自於八德區榮興段1699地號收受事業廢棄物(廢鐵),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8-01002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桃園市八德區大勇里忠勇街四三三巷二九之二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2/17 | 新北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06-02006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八德區大勇里忠勇街四三三巷二九之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