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19/03/31 | 彰化縣 | NT$830,000 | 於本縣彰化市延和里英士路66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惟未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而逕行將製程作業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22日派員稽查屬實,並於排入地面水體溝渠之排放口採樣送驗,其檢測結果鎳5.35mg/L(放流水標準1.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8-03002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從一重處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 彰化縣彰化市延和里英士路六六號 |
| 水污染 | 2017/09/19 | 彰化縣 | NT$0 | 未依規定申請並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而逕行將製程作業(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並於排入地面水體溝渠之排放口採樣送驗.其檢測結果鎳5.35mg/L(放流水標準1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9002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彰化市延和里英士路六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