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謝慶龍 | 董事 | 100.00% |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
| 109年度花蓮縣飛灰穩定化物清運服務 | 花蓮縣政府 | 109/01/21 | 否 | |
| 廢棄估木清運案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 108/11/21 | 否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移動污染 | 2024/12/04 | 花蓮縣 | NT$500 | 車輛逾規定期限未實施113年度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21-113-12029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1項裁處。 | 花蓮縣吉安鄉南昌村中山路二段一八一之一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12/02/07 | 宜蘭縣 | NT$1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01-020001 | 一、依據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第1目規定,硫含量超過管制標準而未超過管制標準2倍者(51ppmw~100ppmw),大型車每次處新臺幣1萬元。 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3年12月15日環署空字第0930089773號令修正發布車用汽柴油成分及性能管制標準;並依同法第6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花蓮縣吉安鄉南昌村中山路二段一八一之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