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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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5/08/29 | 彰化縣 | NT$330,000 | 稽查時現場燃材鍋爐(E101)運作中,查防制設備正常運作中,惟查該鍋爐入料處及側邊在運作時未維持密閉收集廢氣直接逸散,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4-08004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埤頭鄉崙腳村興工路六二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5/03/13 | 彰化縣 | NT$60,000 | 查貴公司從事能源(蒸氣)提供及製造相關作業,領有本縣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函(核准字號:N11002040002)在案。經本局派員於113年9月30日前往貴公司查核木質燃料鍋爐之運作,並於現場採集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廢棄物代號:D-1199)樣品。後續交由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環境部國環檢證字第035號許可實驗室)進行檢測作業,惟檢測報告「戴奧辛及呋喃」檢驗值為3.10ng I-TEQ/g(管制標準:1.0 ng I-TEQ/g),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與貴公司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4-03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埤頭鄉崙腳村興工路六二號 |
| 固定空污 | 2023/06/20 | 彰化縣 | NT$100,000 | 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N2833-00號、燃證:N0044-00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14日派員稽查,現場製程運作中,查M01操作許可證內 容主要燃料木屑最大使用量為3,120公噸/年,依貴公司提供111年度原物料報表,查燃料木屑111年使用量為5,863.98公噸,已超出操作許可證核發內容最大使用量。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2-0600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埤頭鄉崙腳村興工路六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