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李浩銘 | 董事 | 6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噪音污染 | 2025/12/15 | 桃園市 | NT$3,000 |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大園區五塊厝段大埔小段1351-6地號之住宅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0月4日(星期六)中午12時01分前往稽查,現場可聽得動力機械(拔樁機1台)作業聲響,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22-114-120178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 桃園市桃園區長德里愛九街一○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4/07/03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109年3月11日至110年7月5日期間申報1筆產出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清除至事業之外,總計28.6公噸(約48米)聯單,惟未實際清運,核屬未覈實申報廢棄物資料與實際清理情形並確認申報聯單內容是否與清除者實際清運與再利用者(益昇再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收受狀況相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3-07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環境部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及3之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長德里愛九街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