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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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台灣燈會在桃園流廁租賃及活動環境清潔維護 (開口契約) | 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 | 114/01/03 | 12685916.0 | 是 |
| 111年度通霄發電廠大修人員日常需求設備租用及耗材供應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中部分處 | 111/11/30 | 否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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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3/08/01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0桃園市廢丙清字第0013號),案經本局於112年6月6日派員前往本市龜山區萬壽路一段1129巷稽查,查該址6座流動廁所內存有水肥(D-0104),惟許可證未登載可於該址進行廢棄物貯存場及轉運站。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0-112-08000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南門里三民路三段二八八號九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02/16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係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經本局112年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貴公司111年7月及11月之營運紀錄未於期限內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 | 44-112-02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南門里三民路三段二八八號九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3/11 | 桃園市 | NT$6,000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10桃園市廢丙清字第0013號,清除代碼:D-0104),110年11月18日原以車號KEA-1191清運D-0104至本市龜山水資源回收中心,因遭該中心拒絕收受,爾後於110年11月19日貴事業委託弘民有限公司(許可證號:107臺北市廢丙清字第0121號)清除至新北市政府蘆洲水肥投入站,未經核准逕行委託清除。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 | 44-111-03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南門里三民路三段二八八號九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10/12 | 桃園市 | NT$6,000 | (一)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 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 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 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 、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授權 訂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 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 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辦理,先予敘明。(二)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區間:110年3月),貴事業未依規定申報110年3月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0-10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南門里三民路三段二八八號九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