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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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建工程 | 2026/01/15 | 臺南市 | NT$105,000 | 本局於114年8月25日派員至白河區永安段449-8等8筆地號,現場為一新建工程,工程名稱為森白舍22戶透天新建工程,工程管編:D114R11028-01經查尚未通報完工,由工地主任黃先生陪同,現場查該工地依規定設置工地告示牌,但工地標示牌內容未載明僅標示部分工地資料(工地名稱及工地主任電話不符)記4點,未完全設立圍籬阻隔工區記4點 ,工區裸露地未設置防制措施記10點,於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10點,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4點,共記缺失32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23-115-01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第6條第1項、第7條第1項、第9條第1項及第10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市西區博愛路二段八六四號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