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游翔偉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26/01/15 | 南投縣 | NT$60,000 | 本局依民眾陳情內容,於114年11月7日上午10時至貴公司於之場址稽查,發現現場設有鐵皮廠房(供拆解作業使用)及露天暫置區,廠房內停放約30輛廢棄車輛,並堆置引擎、變速箱、輪胎及車燈等拆解後零件物品。貴公司未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之相關登記證明文件,即從事廢車拆解回收工作,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暨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45-115-01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草屯鎮新豐里新豐路九六巷五七號 |
| 移動污染 | 2023/05/24 | 南投縣 | NT$5,000 | 車輛排放黑煙污染度達2.9m-1,超過2.8m-1之法定標準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21-112-05002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南投縣草屯鎮新豐里新豐路九六巷五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