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郭進富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11/21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4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39號),清除機構受託清除廢棄物,應以其經核發機關核准之車輛進行清除,經查貴公司使用以黃O智名下之車輛(車號:BSE-****)收運廢棄物(一般垃圾,廢棄物代碼:H-0001),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內,核屬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4-11002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4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汐止區保一街八巷一三號二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1/23 | 新北市 | NT$3,6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BFN-****)駕駛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3-01116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新北市汐止區保一街九巷八弄二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4/01/23 | 新北市 | NT$3,6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BFN-****)駕駛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3-01116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 新北市汐止區保一街九巷八弄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