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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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5/08/18 | 臺中市 | NT$24,000 | 查臺中市梧棲區前於113年3月26日遭棄置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經查貴公司為本案被告,本局於113年11月13日至現場複查,現場已未見原傾倒之廢棄物。另經本局於113年11月15日請貴公司人員至本局說明廢棄物流向,表示於113年6月1日清除,並提供進場單據。然本局於113年11月21日派員至處理公司查證,表示僅收受瀝青刨除料,並未收受廢塑膠混合物。有關貴公司未能交代委託合法之公民營廢棄物清理機構清理廢棄物部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第3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0-114-08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如下: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社南里社南街五巷四一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5/07/15 | 苗栗縣 | NT$2,0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L-8383)於114年6月3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國小),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7071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神岡區社南里社南街五巷四一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5/07/15 | 苗栗縣 | NT$2,0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L-1818)於114年6月3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國小),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7071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神岡區社南里社南街五巷四一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3/20 | 嘉義縣 | NT$60,000 | 本局於114年2月18日派員查獲貴公司所有之曳引車(車牌:KEL-1818;車斗:HAA-6866)載運剩餘土石方至本縣朴子市新寮里新寮段958、761地號土地,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1-114-03013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神岡區社南里社南街五巷四一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1/09/09 | 臺中市 | NT$1,200 |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車輛進出未採取妥善防制措施致黃土污染路面,經貴公司業務執行人陳子欽於110年6月22日到案說明確認污染行為屬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0-09028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臺中市神岡區社南里社南街五巷四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