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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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20/04/14 | 臺中市 | NT$3,600 | 本局於109年3月9日9時10分及3月9日16時55分派員抵達本市梧棲區建國東街105號稽查,經查貴商號因作業致污染地面及水溝,該污染行為經貴商號現場負責人確認上開污染事實且未聲明異議始於當日環境稽查紀錄表親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9-04023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建國東街一○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