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昇起重行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2/02 , 10:20 P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2/02 , 10:20 PM

宏昇起重行基本資料

負責人
蕭寬煌
統一編號
82221987
成立日期
2019/06/10
資本額
2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基隆市暖暖區過港路10巷194號10樓
網站

宏昇起重行企業透視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蕭寬煌 100%
營業項目
  • 起重工程(439014)
  • 包裝承攬服務(820914)
  • 其他汽車貨運(494099)
  • 公司歷程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宏昇起重行財務體質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宏昇起重行營運軌跡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宏昇起重行風險掃描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移動污染 2025/05/20 桃園市 NT$2,000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AAE-525、自用大貨車)於114年2月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21-114-050606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基隆市暖暖區過港路一○巷一九四號一○樓
    移動污染 2025/03/17 新北市 NT$2,000 車輛(車號:***-525)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21-114-030723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基隆市暖暖區過港路一○巷一九四號一○樓
    移動污染 2025/02/04 新北市 NT$500 臺端所有車輛(車號:XXX-XXX)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21-114-020199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基隆市暖暖區過港路一○巷一九四號一○樓
    移動污染 2025/01/07 桃園市 NT$500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AAE-525、自用大貨車)於113年9月3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21-114-010219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基隆市暖暖區過港路一○巷一九四號一○樓
    移動污染 2024/09/27 桃園市 NT$500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AAE-525、自用大貨車)於113年8月27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21-113-090661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基隆市暖暖區過港路一○巷一九四號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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