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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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19/09/25 | 桃園市 | NT$60,000 | 臺端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卻與新北市築園社區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以下稱管委會)簽訂廢棄物清除合約,合約日期為108年3月1日至109年2月28日,依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來函所述,108年5月31日派員至該社區稽查,管委會表示確有委託臺端清運生活垃圾事實,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1-108-09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平鎮區雙連里中央路二五號五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