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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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22/01/04 | 高雄市 | NT$1,200 | 案係民眾於110年11月30日14時41分檢舉台端所有小貨車(KEH-7339)在本市茄萣區民生路與民有路T型路口附近洩污水入水溝,致污水(殘留蝦屑之有機物)四濺於水溝及道路上,經陽光照射後產生腥味逸散,影響環境衛生、污染道路及水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1-01005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屏東縣萬丹鄉頂本路三一巷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