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1/12/10 | 臺南市 | NT$240,000 | 本局於110年1月23日前往本市安南區九份子大道與樂活路交叉口(國安段1719地號)稽查,稽查當時該地號土地放置數袋建築廢棄物(廢木材、塑膠、玻璃瓶、民生垃圾、水桶)等物;於同年1月26日查證確認為福欣隆企業社吳○○進行樣品屋清理作業時,將該處清出之廢棄物隨處擇一空地進行分類後,將廢棄物委由合法清除公司清除;該社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即逕行廢棄物清除、貯存堆置,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0-110-12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3項次2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北區合興里南園街一○九巷五六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4/12 | 臺南市 | NT$72,000 | 本局派員於110年1月23日16時20分許前往本市安南區九份子大道與樂活路交叉口(國安段1719地號)稽查,發現貴社將接受委託清除之建築廢棄物(廢木材、塑膠、玻璃瓶、民生垃圾、水桶)載運至前揭地號內貯放、分類,惟上開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40-110-04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北區合興里南園街一○九巷五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