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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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教育 | 2025/01/09 | 高雄市 | NT$5,000 | 台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13年9月13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338577701號函通知台端應於113年10月09日至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演講廳參加環境講習,惟台端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50-114-010006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裁處。 | 屏東縣來義鄉文樂村新樂路一五之三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24/07/09 | 高雄市 | NT$10,000 | 所屬KEN-8956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7.9 m-1,超過排放標準1.5倍,未超過2倍。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21-113-0701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屏東縣來義鄉文樂村新樂路一五之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