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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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17/04/06 | 高雄市 | NT$150,000 | 本局派員於106年2月15日19時20分前往本市前鎮區漁港三路27號地點會同消防局人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昌明食品有限公司內進行冷凍櫃老舊管線拆除作業,作業時管線內殘餘氨氣未有適當防制收集設備,致管內氨氣外洩飄散於空氣中,本局人員於上址門口及漁港三路上明顯可聞氨氣惡臭,於該公司門口下風處以檢知管檢測氨氣濃度為3ppm(檢知管最大濃度檢測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20-106-04000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文化西路二○○巷一號 |